故事一:
韩愈(768-824年),字退之,祖籍邓州南阳县人。唐代宗(李豫)大历三年(768年)生于洛阳,故称洛阳为“旧籍”。韩愈3岁父母皆亡,由长兄韩会抚养长大。他刻苦学儒,尽通六经百家。大历十二年(777年)韩愈因宰相元载一案受累,被贬韶州(今广东省韶关),举家南迁。唐德宗建中二年(781年)兄故,韩愈携寡嫂儿女返回故乡。贞元二年(786年)韩愈应试不第。贞元八年(792年)登进士。
宪宗元和初年,韩愈回故里洛阳任国子监教书。四年(809年)升任东都都官员外郎。次年知河南府。韩愈推崇孔孟,反对佛、道。同年因上《论佛骨表》触怒宪宗遭贬于潮州(今广东省潮安县)。其与柳宗元同是散文改革的倡导者,提倡古文,是唐代古文运动的大师。强调文章内容的重要性,语言要词必已出、惟陈言之勿出,对散文的发展起了一定的积极效用。其诗有“以文为诗”之称,在中唐时期颇具特色。居洛期间作有《陆浑山火和皇甫谧用其韵》、《东都遇春》、《燕河南府秀才得生字》、《李花二首》、《河南令舍池台》等文。此外,韩愈还是举荐人才的儒学大师。当时士人极重浮华而轻实学,韩愈对此发叹:“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当时士大夫以从师学为耻,韩愈著《师说》以抗之。长庆四年(824年)韩愈卒。葬在河阳县(今河南省孟县)韩庄村。
故事二:
韩愈(768-824),字退之,唐代河内河阳(今河南孟州)人。唐代著名文学家、政治家,古文运动倡导者之一,位列“唐宋八大家”之首,世称“韩昌黎”,又称“韩吏部”“韩文公”。
韩愈是我国历史上一个值得称道的杰出人物。他3岁时,父母相继去世,由伯兄韩会、嫂郑氏抚养成人。贞元八年(792),25岁的韩愈考中进士,因未中吏部“博学宏词”科,直到35岁才被任命为国子监四门博士,不久升任监察御史。元和十一年(816),淮西节度使吴元济叛乱,韩愈写了《论淮西事宜状》的奏章,公开反对朝中的妥协势力,支持大臣裴度的平叛主张,并以行军司马的身份跟随裴度平定吴元济之乱,因军功擢升为刑部侍郎,成为朝中重臣。
元和十四年(819),唐宪宗在宦官及一部分宠臣的怂恿下,耗费大量财力人力,举行迎佛骨入皇宫的盛大仪式,一时“王公士庶,奔走舍施,唯恐在后。百姓有废业破产、烧顶灼臂而求供养者”,唐王朝上下沉浸在一片崇信佛法的狂潮之中。面对这样一个徒劳无益、祸国损民的活动,韩愈不顾当朝皇帝的态度,愤然上书,犯颜直谏,力陈崇佛祸国殃民,恳请将佛骨投入水火,“永绝根本”。他的行为极大地触怒了唐宪宗,以“狂妄”“犯上”之罪,定为死刑,幸亏宰相裴度、崔群力保,才免于一死,被贬到边远险恶的潮州(今广东潮安)当刺史。
在唐代,潮州尚未开发,为瘴疫之地,官员被派往这个地方,显然带有流放性质。韩愈是抱着永不生还的心情离京赴任的。途中,他在秦岭脚下遇到专程赶来看他的侄孙韩湘(即“八仙”中的韩湘子),写下了悲壮千古的绝唱——《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一诗,道出了自己虽历受磨难而终生不悔的心声:“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欲为圣朝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韩愈的心情是悲愤痛苦的,但他仍然拒绝了韩湘劝他入道修仙,过逍遥自在生活的劝告,表示出不惜残年、勇除弊政的决心。
韩愈在潮州任上,不以地僻民稀、环境恶劣而无所作为,他注重团结少数民族,在那里传播中原先进文化和生产技术,并组织群众捕捉残害当地人畜的鳄鱼,使那里的经济、文化得到了较大的发展。长庆元年(821),唐宪宗去世,韩愈被召回朝,任兵部侍郎,后迁吏部侍郎、京兆尹。长庆四年(824),韩愈病故,享年57岁,谥号“文”。
韩愈最杰出的贡献还在于文学方面,他一生写下了许多政论文、杂说、祭文、墓志、赠序等散文体裁的文章,其中《原毁》《原道》《师说》《进学解》《祭十二郎文》《祭柳子厚文》等,都以论述充分、感情真挚、文辞奔放而传闻于世。在当时,人们就把他和大诗人杜甫相提并论,称为“杜诗韩文”。此外,韩愈还积极倡导古文运动,为一扫六朝以来的骈偶文风发挥了重大作用,也为以后文学的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
韩愈墓位于今河南省孟州市城西约6千米的韩庄村,墓冢高大,翠柏成荫。冢前有韩愈祠,祠存韩文公神道碑一通,另有唐柏两株,枝叶繁茂。墓地四周有砖墙围护。现为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