妯娌遗址位于洛阳市西北约45千米黄河南岸的孟津煤窑乡(今黄鹿山乡)。1996年4月至12月,洛阳市文物工作队、郑州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和孟津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在配合小浪底水库建设中发掘此遗址。遗址面积3450平方米,主要由居住区、仓窖区和制作石器的工场、墓葬区等几部分组成,是一处比较完整的史前聚落遗址。
从发掘材料来看,居住区在遗址的北部,共清理出15座房址和60余座灰坑。房址为椭圆形半地穴式,直径2~4米;门道处设有台阶,或为黄土堆筑,或为大砾石平铺而成;室内地坪用料礓石粉或粗砂铺垫,地面平整;有的室内设烧灶,其中F7内发现3个烧灶。灰坑一般为圆形袋状,另有少量椭圆形或不规则形灰坑,主要分布在各个房址附近。居住区西南部有一条深4米的壕沟,呈西北—东南走向,沟西分布有50余座灰坑而不见房址,当为仓窖区。仓窖区灰坑的分布密度与居住区相当,其形制结构与居住区的灰坑也大抵相同,但在这里也发现了少量的灰坑葬,还清理出4座大的圆形袋状坑。底部又向下开凿出一个较小的圆形窖穴,称为“子母窖”。灰坑内出土3件形制相同、大小依次递减的陶器,定名为“铙形器”。在仓窖区4个灰坑内的偏南部位,发现一处石器制作场,出土了大批石料和石器。石器中部分属于半成品,部分为成品。成品石器以石网坠居多,另有刀、铲、斧、凿、矛等。仓窖区南部灰坑分布稀少,南间隔宽约7米的空白区为墓葬区。墓葬区发掘1000平方米,清理墓葬56座。这批墓葬从西北向东南分布,至遗址东南部的断崖处结束。除一座为合葬墓外,其余皆为长方形竖穴浅坑单葬墓。墓中随葬品极少,只发现个别死者的右臂套有象牙箍,有的墓内出土有骨锥和残陶器。经尸骨初步鉴定墓主为男性35人,女性15人,不详者3人。这批墓葬属于该墓地完整的墓群,具有鲜明的等级差别,以男性墓穴居尊,是探讨当时社会组织形态及历史发展阶段的珍贵资料。遗址的文化内涵丰富,时代特征则比较单纯,除少量唐或汉代灰沟或灰坑外,其余的遗存在年代上与洛阳王湾二期文化相当。这是一处从仰韶文化晚期延续到龙山文化早期的新石器时代聚落遗址。
妯娌遗址出土的文物主要是陶器和石器,陶器以夹砂灰陶和泥制灰陶居多,也见少量黑陶和红褐陶,饰网格纹的彩陶极少。纹饰除素面外,流行附加堆纹和鸡冠形小扳金,另有篮纹、方格纹、弦纹、划纹、绳纹等。器类计有凿形足鼎、夹砂罐、泥质罐、带流罐、高领罐、大口缸、壶、甑、盆、碗、豆、杯、器盖等。器形与王湾二期陶器特征较为接近,具有一定的地方特点。石器在出土物中所占比重较大,除一批磨制或琢制的斧、铲、网坠、锛、凿、刀、矛、镞等工具外,还有一批经打制剥片后直接作为工具使用的石镰、石刀等,有的石镰、石刀则系用打击石片稍加修整,并借用了砾石光洁的天然表皮。此外,该遗址出土的直径近20厘米的石璧、带有穿孔的石钺、成组出土的铙形器,则应属礼器之列。
值得提及的是,该遗址还出土了一批带有大汶口文化色彩的陶器,如高足杯、觚形器等。对该遗址出土遗物的分期研究,可望解决伊洛地区王湾二期文化的再分期,并可能划出一个新的考古学文化地方类型。同时该遗址的发现、发掘,丰富了洛阳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的内涵和新石器时代考古的内容,对于了解洛阳地区新石器遗址的分布、文化类型等具有重要价值。该遗址的考古发现被评为1996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